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貴AHR*** | 2024-12-22 | 16360-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20%以上未達到50%的 | 50 | 6 |
實際上,一旦發現被拍照了,別理是1次,還是2次3次,就說明你的車被記錄了。在此給大家解釋一下,我們上面所提到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運行。目的是為了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以快速準確捕獲車牌號、違章類型等“證據”。
被拍了一下,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抓拍嗎?這可不一定!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眼,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主要是用于記錄車流量、每輛車的類型,甚至車內情況等,有需要時,警察同志可以,借助這些照片,偵破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外一種,就是違章抓拍,只閃一次,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但如果連續閃幾次,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以闖紅燈為例,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依據: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汽車越過停止線時;3、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其它違章,像壓線、變道、超速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
沒發現被拍照,就代表沒有違章嗎?不是這么簡單,有時候,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現在有些攝像機已經不需要補光,即便是夜晚,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一定不能靠運氣,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連行人違章都能抓拍,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