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浙C8H*** | 2024-10-23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 200 | 3 |
一般來說,一旦發現被拍照了,不用管是一次、二次、三次,就表示你已經被記錄了。在這就給大家科普科普,我們前面所提到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運行。主要是為了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以準確無誤地捕捉車輛類型,車牌號,違章情況等有效信息。
被拍了一下,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抓了嗎?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看到的攝像頭,通常有兩種類型,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先說一下例行登記,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主要是應用于記錄車流量、每輛車的類型,甚至車內情況等,在查案時,警察叔叔可以,調取這些錄像、照片,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閃”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但如果連續閃幾次,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以闖紅燈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片作為依據: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3、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
在此期間電子眼每“閃”1次,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別的類型違章,如壓線違規、違法變道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
沒發現被拍照,就代表沒有違章嗎?這也不是!如果光線充足,補光燈并不工作,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另外,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現在有些攝像機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即使在夜里,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開車一定要“講規矩”,千萬不要抱有僥幸,黑科技太多了,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可以追究,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