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浙H85*** | 2024-10-17 |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且駕駛人不在現場 | 150 | 未知 |
通常來講,一旦發現被拍照了,甭管是多少次,就表示你已經被記錄了。在此給大家解釋一下,文章前面所說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主要是想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以準確獲取車輛類型,車牌號,違章情況等有效信息。
被拍了一下,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抓了嗎?這可不一定!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眼,通常有兩種類型,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目的是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在查案時,警察同志可以,借助這些照片,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第一次閃,可能是作為參照圖,但如果連續閃幾次,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如闖紅燈抓拍為例,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才能定性:1、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閃”1次,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其它違章,像壓線違規、違法變道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被“閃”到,就表示沒違章嗎?當然不是,如果光線充足,補光燈并不工作,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即使在夜里,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開車一定要守規則,一定不能靠運氣,黑科技那么多,連鳴笛都能抓拍到,汽車就更不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