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浙C21*** | 2024-08-27 |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且駕駛人不在現場 | 150 | 未知 |
閩AB2*** | 2024-07-06 | 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時,駕駛人未按規定使用安全帶的 | 100 | 未知 |
一般情況下,只要被電子眼“閃”了,甭管是一次、二次、三次,就是你的車被記錄了。在這就給大家解釋清楚,我們上面所說的“閃”,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工作。主要是想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以準確無誤地捕捉車牌號、違章類型等重要信息。
被拍了一下,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攝像了嗎?答案是不一定!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攝像頭,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這種攝像頭的用途,目的是記錄車流量、每輛車的類型,甚至車內情況等,必要時,警察同志可以,借助這些記錄,偵破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第一次閃,可能是作為參照圖,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片作為判斷依據:1、車輛在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
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其他諸如違法變道、壓線違章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
沒被“閃”到,就表示沒違章嗎?這也不是!有時候,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在有些攝像機根本不需要閃光,即使在夜里,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開車一定要守規則,別抱僥幸心理,現在黑科技滿天下,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記錄下來,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