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粵R6B*** | 2024-07-02 |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 200 | 6 |
粵BF5*** | 2024-11-03 |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 200 | 6 |
通常來講,只要發(fā)現“閃”了一下,甭管是多少次,就是你已經被記錄了。在此給大家科普一下,我們上面所提到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操作。目的是為了讓監(jiān)控錄像得更清楚,以準確無誤地捕捉車輛類型,車牌號,違章情況等“證據”。
被拍了一下,就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這可不一定!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攝像頭,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先說例行登記,這種監(jiān)控記錄的用途,目的是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有時候,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照片,追捕罪犯,偵查案件。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第一次閃,可能是作為參照圖,但如果發(fā)現多次被閃,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以闖紅燈為例,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依據:1、車輛在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3、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
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其它的例如違法變道、壓線違章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被“閃”,就沒有違章風險嗎?這也不是!如果光線充足,補光燈并不工作,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科技的發(fā)展,現在有些電子眼已經不需要補光,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在此,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開車一定要“講規(guī)矩”,別抱僥幸心理,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能抓拍,汽車就更不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