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浙B12*** | 2024-09-13 | 不按規定停放影響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的 | 150 | 未知 |
一般情況下,只要發現“閃”了一下,不用管是1下、2下還是3下,就是你的車被記錄了。在這就給大家科普一下,文章前面所提到的“閃”,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工作。目的是為了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以快速準確捕獲違章時間、類型,車牌號、車輛類型等重要信息。
被拍了一下,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通常看到的攝像頭,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先說例行登記,這種電子眼的作用,目的是用于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在查案時,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照片,偵破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閃”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但如果我們被連續“閃”了好幾下,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以闖紅燈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片才能定性: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3、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在此期間電子眼每次攝像,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其它的例如壓線、變道、超速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發現被拍照,就沒有違章風險嗎?這也不是!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現在有些電子眼壓根不需要“閃”,哪怕在晚上,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在此,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黑科技太多了,連鳴笛都能抓拍,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