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浙B67*** | 2024-12-13 | 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的 | 100 | 2 |
通常來講,只要被攝像頭拍了,不管是1下、2下還是3下,就代表你已經被記錄了。在這就給大家科普科普,我們上面提到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目的是想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以快速地獲取違章時間、違章行為、車輛類型、車牌號等重要信息。
被“閃”了,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抓拍嗎?答案是不一定!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攝像頭,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這種攝像頭的用途,主要是用于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在查案時,警察同志可以,調取這些錄像、照片,追查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外一種,就是違章抓拍,第一次閃,可能是作為參照圖,但如果閃了多次,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就拿闖紅燈來說,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作為判斷依據:1、車輛在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3、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其他諸如壓線違規、違法變道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
沒被“閃”到,就沒有違章風險嗎?不是這么簡單,常常,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但電子眼卻不閑著。另外,隨著技術升級,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即便是夜晚,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在此,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開車一定要“講規矩”,一定不能靠運氣,現在黑科技滿天下,連行人違章都能抓拍到,汽車違章,就更不說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