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粵RB7*** | 2024-09-28 |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臨時停車,妨礙其它車輛、行人通行的 | 200 | 未知 |
一般情況下,一旦發現被拍照了,不用管是1次,還是2次3次,就表示你的車輛被攝像了。在此給大家解釋一下,前面文章提到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主要是想讓監控拍照更清晰,以快速地獲取違章時間、類型,車牌號、車輛類型等重要信息。
被拍照了,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抓拍嗎?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攝像頭,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先說一下例行登記,這種攝像頭的用途,主要是用于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有時候,警方可以,借助這些記錄,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第一次閃,可能是作為參照圖,但如果我們被連續“閃”了好幾下,那很可能中招了。如闖紅燈抓拍為例,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才能定性: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時;3、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
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其他諸如壓線違規、違法變道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被“閃”,就代表沒有違章嗎?當然不是,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在有些攝像機根本不需要閃光,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開車一定要守規則,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可以追究,汽車違章,就更不說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