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浙D37*** | 2024-07-16 | 不按規定臨時停車影響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的 | 50 | 未知 |
浙A92*** | 2024-11-30 | 不按規定臨時停車影響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的 | 50 | 未知 |
通常來講,只要被攝像頭拍了,不管是一次、二次、三次,就說明您的車被拍了。不過先給大家科普一下,前面文章提到的“閃”,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閃。主要是為了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以快速地獲取違章時間、違章行為、車輛類型、車牌號等“證據”。
被拍照了,就一定是違章被抓拍嗎?不一定的。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攝像頭,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這種電子眼的作用,目的是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必要時,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記錄,追捕罪犯,偵查案件。另外一種,就是違章抓拍,只閃一次,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才能確定:1、車輛在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時;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
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別的類型違章,如違法變道、壓線違章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
沒被“閃”,就表示沒違章嗎?這也不是!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但電子眼卻不閑著。另外,隨著科技的發展,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即使在夜里,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黑科技那么多,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可以追究,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