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川A37*** | 2024-11-23 |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 200 | 6 |
一般情況下,一旦發現被拍照了,不管是多少次,就代表你已經被記錄了。不過先給大家科普一下,我們上面所提到的“閃”,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閃。目的是為了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以快速地獲取違章時間、類型,車牌號、車輛類型等信息。
被“閃”中了,就一定因為違規被記錄了嗎?不一定的。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眼,一般有2種,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目的是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有時候,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照片,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閃”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以闖紅燈為例,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判斷依據: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汽車越過停止線時;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這個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其它違章,像壓線違章、違法變道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被“閃”,就代表沒有違章嗎?別想得太簡單了!常常,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另外,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現在有些電子眼已經不需要補光,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在此,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黑科技那么多,連行人違章都能抓拍,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