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湘N4H*** | 2024-11-30 |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在高速公路行駛超過規定時速10%未達20%的 | 200 | 3 |
一般來說,只要發現“閃”了一下,別理是一次、二次、三次,就說明你已經被記錄了。在這里先給車主們解釋一下,我們前面所提到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目的是想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以準確無誤地捕捉違章時間、違章行為、車輛類型、車牌號等有效信息。
被“閃”中了,一定是違章被抓了嗎?這可不一定!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攝像抓拍監控,通常有兩種類型,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這種攝像頭的用途,目的是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在查案時,警察叔叔可以,借助這些照片,偵破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我們被連續“閃”了好幾下,那很可能中招了。以闖紅燈為例,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作為判斷依據:1、車輛在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時;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
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閃”1次,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其他諸如壓線違規、違法變道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感覺到拍照,就表示沒違章嗎?這也不是!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技術升級,現在有很多攝像頭壓根不需要“閃”,哪怕在晚上,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開車一定要“講規矩”,別抱僥幸心理,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追究,汽車就更不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