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渝F29*** | 2024-08-22 | 違反禁令標志指示 | 200 | 3 |
浙B68*** | 2024-08-14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 100 | 3 |
通常來講,只要被電子眼“閃”了,不管是一次、二次、三次,就是你已經被記錄了。在這就給大家解釋清楚,前面文章所說的“閃”,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運行。主要是為了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以準確獲取違章時間、類型,車牌號、車輛類型等有效信息。
被“閃”了,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抓了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通常看到的攝像頭,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先說一下例行登記,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目的是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有時候,警察叔叔可以,調取這些錄像、照片,追捕罪犯,偵查案件。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閃”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但如果閃了多次,那很可能中招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依據: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3、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其它違章,像壓線違規、違法變道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
沒發現被拍照,就表示沒違章嗎?別想得太簡單了!如果光線充足,補光燈并不工作,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在有很多攝像頭已經不需要補光,哪怕在晚上,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在此,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開車一定要“講規矩”,一定不能靠運氣,現在黑科技滿天下,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記錄下來,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