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蘇MDL*** | 2024-10-11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 100 | 3 |
蘇MDL*** | 2024-07-09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 100 | 3 |
蘇MDL*** | 2024-10-18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 100 | 3 |
一般來說,一旦發現被拍照了,別理是一次、二次、三次,就是你的車輛被攝像了。不過先給大家解釋清楚,前面文章提到的“閃”,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工作。目的是為了讓監控拍照更清晰,以準確獲取違章時間、類型,車牌號、車輛類型等信息。
被“閃”中了,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攝像頭,一般有兩種類型,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先說例行登記,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目的是用于登記車輛車牌、車型等信息,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必要時,警察叔叔可以,借助這些照片,追捕罪犯,偵查案件。另外一種,就是違章抓拍,只閃一次,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就拿闖紅燈來說,一般需要3張圖片作為依據: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車輛超過停止線時;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在此期間電子眼每“閃”1次,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別的類型違章,如壓線違章、違法變道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被“閃”到,就表示沒違章嗎?不是這么簡單,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已經不需要補光,即使在夜里,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開車一定要“講規矩”,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黑科技太多了,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追究,汽車違章,就更不說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