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浙B2Z*** | 2024-10-25 | 不按規定臨時停車影響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的 | 50 | 未知 |
一般來說,只要發現“閃”了一下,不用管是多少次,就表示你已經被記錄了。在此給大家科普一下,前面文章提及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運行。目的是想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以快速地獲取違章時間、違章行為、車輛類型、車牌號等重要信息。
被拍了一下,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抓了嗎?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攝像頭,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先說例行登記,這種攝像頭的用途,主要是應用于登記車輛車牌、車型等信息,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有需要時,警察叔叔可以,借助這些照片,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閃”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但如果連續閃幾次,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就拿闖紅燈來說,一般需要3張圖片才能定性:1、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時;3、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別的類型違章,如違法變道、壓線違章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
沒發現被拍照,就說明沒違章么?當然不是,常常,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在有些攝像機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即便是夜晚,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在此,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一定不能靠運氣,黑科技那么多,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追究,汽車就更不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