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贛G33*** | 2024-11-21 |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 100 | 6 |
贛G12*** | 2024-09-22 |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 100 | 6 |
一般來說,只要被攝像頭拍了,別理是1下、2下還是3下,就表示你已經被記錄了。在這就給大家解釋一下,我們上面提及的“閃”,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閃。目的是為了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以準確無誤地捕捉車牌號、違章類型等信息。
被“閃”中了,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攝像了嗎?這可不一定!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眼,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先說一下例行登記,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主要是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必要時,警察同志可以,借助這些照片,追捕罪犯,偵查案件。另外一種,就是違章抓拍,“閃”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但如果閃了多次,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以闖紅燈為例,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才能確定:1、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2、車輛超過停止線時;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
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其它違章,像壓線違規、違法變道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
沒感覺到拍照,就表示沒違章嗎?別想得太簡單了!常常,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科技的發展,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即使在夜里,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開車一定要守規則,一定不能靠運氣,黑科技那么多,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記錄下來,汽車就更不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