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新LM4*** | 2024-12-09 | 不按規定停車 | 200 | 未知 |
新LM4*** | 2024-07-30 | 不按規定停車 | 200 | 未知 |
新LM4*** | 2024-11-02 | 不按規定停車 | 200 | 未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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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L72*** | 2024-12-10 | 不按規定停車 | 200 | 未知 |
通常來講,一旦發現被拍照了,別理是一次、二次、三次,就說明您的車被拍了。不過先給大家科普一下,前面文章所提到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操作。主要是想讓監控拍照更清晰,以快速地獲取違章時間、違章行為、車輛類型、車牌號等“證據”。
被“閃”了,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眼,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先說一下例行登記,這種攝像頭的用途,主要是用于記錄車流量、每輛車的類型,甚至車內情況等,有時候,警方可以,借助這些照片,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只閃一次,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但如果閃了多次,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就拿闖紅燈來說,一般需要3張圖才能定性:1、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2、車輛越過停止線時;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閃”1次,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別的類型違章,如違法變道、壓線違章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
沒被“閃”到,就表示沒違章嗎?當然不是,如果光線充足,補光燈并不工作,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在有些攝像機已經不需要補光,哪怕在晚上,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開車一定要“講規矩”,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黑科技那么多,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追究,汽車就更不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