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冀JKJ*** | 2024-09-08 | 機動車駕駛人未取得通行證件在限制通行的區域或者路段通行 | 100 | 未知 |
通常來講,只要被攝像頭拍了,甭管是1下、2下還是3下,就說明你已經被記錄了。在這就給大家科普一下,前面文章提及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目的是為了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以準確獲取車輛類型,車牌號,違章情況等“證據”。
被拍了一下,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攝像了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攝像頭,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目的是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必要時,警方可以,借助這些記錄,追捕罪犯,偵查案件。另外一種,就是違章抓拍,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我們被連續“閃”了好幾下,那很可能中招了。以闖紅燈為例,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依據: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車輛超過停止線時;3、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別的類型違章,如壓線、變道、超速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被“閃”,就代表沒有違章嗎?這也不是!如果光線充足,補光燈并不工作,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另外,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已經不需要補光,即便是夜晚,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開車一定要守規則,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黑科技那么多,連非機動車違章都能抓拍到,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