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貴HX0*** | 2024-11-02 | 16251-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 150 | 6 |
通常來講,只要被攝像頭拍了,不用管是1下、2下還是3下,就代表你的車輛被攝像了。在此給大家科普一下,我們前面提及的“閃”,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工作。主要是想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以快速準確捕獲違章時間、類型,車牌號、車輛類型等有效信息。
被“閃”中了,一定是違章被抓了嗎?不一定的。我們通常看到的攝像頭,通常有2種,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先說例行登記,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目的是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在查案時,警察叔叔可以,借助這些數據,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第一次閃,可能是作為參照圖,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如闖紅燈抓拍為例,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判斷依據:1、車輛在停止線前;2、車輛超過停止線時;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
在此期間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其它違章,像壓線、變道、超速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
沒被“閃”到,就說明沒違章么?不是這么簡單,如果光線充足,補光燈并不工作,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哪怕在晚上,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開車一定要守規則,一定不能靠運氣,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連鳴笛都可以追究,汽車就更不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