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寧CU5*** | 2024-12-06 | 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不按規定車道行駛的 | 50 | 未知 |
寧CU5*** | 2024-11-17 |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 200 | 6 |
一般來說,只要被電子眼“閃”了,別理是1次,還是2次3次,就是您的車被拍了。不過先給大家解釋一下,文章前面提及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操作。目的是為了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以快速準確捕獲車牌號、違章類型等有效信息。
被拍照了,就一定是違章被抓了嗎?不一定的。我們通常看到的攝像頭,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這種攝像頭的用途,目的是登記車輛車牌、車型等信息,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在查案時,警察叔叔可以,借助這些照片,追捕罪犯,偵查案件。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第一次閃,可能是作為參照圖,但如果閃了多次,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片才能定性:1、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2、汽車越過停止線時;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別的類型違章,如壓線違規、違法變道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
沒感覺到拍照,就沒有違章風險嗎?這也不是!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另外,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現在有很多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別抱僥幸心理,黑科技那么多,連非機動車違章都能抓拍,汽車違章,就更不說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