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魯MAN*** | 2024-11-12 | 違反禁止標線指示 | 200 | 3 |
一般情況下,只要被電子眼“閃”了,甭管是一次、二次、三次,就表示您的車被拍了。在這就給大家科普一下,我們上面提及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操作。主要是想讓監控拍照更清晰,以快速準確捕獲車輛類型,車牌號,違章情況等信息。
被“閃”中了,就肯定違章被記錄了嗎?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攝像頭,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主要是應用于記錄車流量、每輛車的類型,甚至車內情況等,有時候,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記錄,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只閃一次,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但如果我們被連續“閃”了好幾下,那很可能中招了。就拿闖紅燈來說,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才能確定:1、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2、車輛超過停止線時;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在此期間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別的類型違章,如壓線、變道、超速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
沒發現被拍照,就說明沒違章么?別想得太簡單了!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技術升級,現在有很多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即便是夜晚,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在此,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開車一定要“講規矩”,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現在黑科技滿天下,連鳴笛都可以追究,汽車就更不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