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鄂L61*** | 2024-07-25 | 機動車違反禁止停車禁令標志指示的 | 100 | 未知 |
浙DH1*** | 2024-11-25 | 不按規定臨時停車影響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的 | 50 | 未知 |
實際上,只要被電子眼“閃”了,不管是1次,還是2次3次,就說明你的車被記錄了。在此給大家解釋一下,文章前面所說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目的是想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以準確獲取車輛類型,車牌號,違章情況等信息。
被“閃”中了,就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答案是不一定!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攝像頭,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目的是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有時候,警方可以,調取這些錄像、照片,追捕罪犯,偵查案件。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那很可能中招了。就拿闖紅燈來說,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作為判斷依據: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汽車越過停止線時;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
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閃”1次,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其它違章,像壓線違章、違法變道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
沒被“閃”,就沒有違章風險嗎?別想得太簡單了!如果光線充足,補光燈并不工作,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即便是夜晚,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在此,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別抱僥幸心理,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連鳴笛都能抓拍到,汽車就更不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