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冀JLS*** | 2024-10-17 | 機動車駕駛人未取得通行證件在限制通行的區域或者路段通行 | 100 | 未知 |
一般來說,一旦發現被拍照了,別理是一次、二次、三次,就是你的車被記錄了。不過先給大家科普科普,我們前面所說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主要是想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以準確獲取違章時間、類型,車牌號、車輛類型等信息。
被拍照了,就一定因為違規被記錄了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攝像頭,通常有2種,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先說例行登記,這種攝像頭的用途,目的是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在查案時,警方可以,借助這些數據,追捕罪犯,偵查案件。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那很可能中招了。如闖紅燈抓拍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作為判斷依據:1、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3、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
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其它違章,像壓線違規、違法變道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
沒被“閃”,就代表沒有違章嗎?當然不是,如果光線充足,補光燈并不工作,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科技的發展,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不需要閃光,即便是夜晚,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開車一定要守規則,別抱僥幸心理,現在黑科技滿天下,連鳴笛都能抓拍到,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