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浙DS3*** | 2024-09-08 | 不按規(guī)定臨時停車影響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的 | 50 | 未知 |
浙DS3*** | 2024-10-08 | 不按規(guī)定臨時停車影響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的 | 50 | 未知 |
一般情況下,只要被電子眼“閃”了,不用管是一次、二次、三次,就代表你的車輛被攝像了。在此給大家解釋清楚,我們前面所說的“閃”,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閃。目的是為了讓監(jiān)控錄像得更清楚,以快速地獲取車輛類型,車牌號,違章情況等有效信息。
被拍了一下,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不一定的。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攝像頭,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這種攝像頭的用途,主要是用于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有需要時,警察同志可以,借助這些記錄,追查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第一次閃,可能是作為參照圖,但如果發(fā)現(xiàn)多次被閃,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以闖紅燈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片才能定性:1、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2、汽車越過停止線時;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其它的例如壓線、變道、超速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感覺到拍照,就沒有違章風險嗎?別想得太簡單了!如果光線充足,補光燈并不工作,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xù)。另外,隨著技術升級,現(xiàn)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即便是夜晚,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開車一定要“講規(guī)矩”,千萬不要抱有僥幸,黑科技太多了,連行人違章都能抓拍到,汽車違章,就更不說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