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粵C75*** | 2024-11-22 |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臨時停車,妨礙其它車輛、行人通行的 | 200 | 未知 |
一般來說,只要被電子眼“閃”了,不用管是多少次,就代表你已經被記錄了。在這就給大家解釋一下,前面文章提到的“閃”,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操作。目的是想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以準確無誤地捕捉違章時間、類型,車牌號、車輛類型等重要信息。
被“閃”了,就一定因為違規被記錄了嗎?答案是不一定!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攝像頭,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先說一下例行登記,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主要是應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必要時,警察同志可以,借助這些數據,偵破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只閃一次,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但如果閃了多次,那很可能中招了。就拿闖紅燈來說,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依據: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汽車越過停止線時;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別的類型違章,如壓線、變道、超速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
沒被“閃”到,就說明沒違章么?當然不是,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技術升級,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即便是夜晚,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開車一定要“講規矩”,別抱僥幸心理,現在黑科技滿天下,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追究,汽車違章,就更不說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