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贛GJ9*** | 2024-07-13 |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jī)動車行駛超過規(guī)定時速20%以上未達(dá)到50%的 | 100 | 6 |
通常來講,只要被電子眼“閃”了,別理是一次、二次、三次,就代表你已經(jīng)被記錄了。在此給大家解釋一下,前面文章提到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bǔ)光操作。主要是為了讓監(jiān)控錄像得更清楚,以準(zhǔn)確獲取車輛類型,車牌號,違章情況等“證據(jù)”。
被“閃”了,一定是違章被抓拍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攝像頭,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這種攝像頭的用途,目的是記錄車流量、每輛車的類型,甚至車內(nèi)情況等,必要時,警察叔叔可以,借助這些數(shù)據(jù),偵破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閃”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但如果連續(xù)閃幾次,那很可能中招了。就拿闖紅燈來說,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依據(jù):1、車輛在停止線前;2、車輛超過停止線時;3、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閃”1次,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其他諸如違法變道、壓線違章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被“閃”到,就說明沒違章么?當(dāng)然不是,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另外,隨著技術(shù)升級,現(xiàn)在有很多攝像頭壓根不需要“閃”,哪怕在晚上,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在此,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開車一定要“講規(guī)矩”,千萬不要抱有僥幸,黑科技太多了,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追究,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