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浙B8R*** | 2024-08-11 | 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正常情況下行駛速度低于規定最低時速20%以上的 | 200 | 3 |
浙B8R*** | 2024-07-08 | 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正常情況下行駛速度低于規定最低時速20%以上的 | 200 | 3 |
浙B8R*** | 2024-09-06 | 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正常情況下行駛速度低于規定最低時速20%以上的 | 200 | 3 |
浙B8R*** | 2024-10-08 | 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正常情況下行駛速度低于規定最低時速20%以上的 | 200 | 3 |
一般情況下,只要被電子眼“閃”了,別理是1下、2下還是3下,就代表你的車被記錄了。在這就給大家解釋一下,我們前面提及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主要是想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以快速準確捕獲車牌號、違章類型等“證據”。
被拍照了,一定是違章被抓拍嗎?這可不一定!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攝像頭,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這種電子眼的作用,主要是應用于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必要時,警察叔叔可以,借助這些記錄,偵破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外一種,就是違章抓拍,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閃了多次,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以闖紅燈為例,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才能定性: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
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別的類型違章,如壓線違章、違法變道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
沒被“閃”,就沒有違章風險嗎?當然不是,如果光線充足,補光燈并不工作,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壓根不需要“閃”,即使在夜里,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在此,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開車一定要“講規矩”,別抱僥幸心理,黑科技那么多,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追究,汽車就更不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