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粵UXR*** | 2024-08-29 |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臨時停車,妨礙其它車輛、行人通行的 | 200 | 未知 |
通常來講,只要被電子眼“閃”了,不用管是多少次,就代表你已經被記錄了。在這里先給車主們科普科普,前面文章提到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主要是想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以快速準確捕獲車牌號、違章類型等“證據”。
被拍了一下,就肯定違章被抓了嗎?這可不一定!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眼,通常有兩種類型,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先說例行登記,這種攝像頭的用途,目的是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在查案時,警方可以,借助這些記錄,偵破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閃”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但如果連續閃幾次,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判斷依據:1、車輛在停止線前;2、汽車越過停止線時;3、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
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閃”1次,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其它違章,像壓線、變道、超速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
沒發現被拍照,就代表沒有違章嗎?當然不是,有時候,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但電子眼卻不閑著。另外,隨著科技的發展,現在有很多攝像頭已經不需要補光,即使在夜里,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在此,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別抱僥幸心理,黑科技太多了,連行人違章都能抓拍到,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