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蘇E28*** | 2024-10-18 |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20%以上未達到50%的 | 200 | 6 |
通常來講,只要被電子眼“閃”了,別理是1次,還是2次3次,就代表你已經被記錄了。在此給大家解釋一下,我們上面提到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運行。主要是想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以準確無誤地捕捉違章時間、類型,車牌號、車輛類型等信息。
被“閃”中了,就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這可不一定!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攝像頭,一般有2種,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主要是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有時候,警察同志可以,借助這些照片,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第一次閃,可能是作為參照圖,但如果我們被連續“閃”了好幾下,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以闖紅燈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作為依據:1、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2、車輛越過停止線時;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
在此期間電子眼每次攝像,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別的類型違章,如壓線違規、違法變道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
沒被“閃”,就說明沒違章么?別想得太簡單了!常常,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技術升級,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即便是夜晚,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在此,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千萬不要抱有僥幸,現在黑科技滿天下,連非機動車違章都能抓拍,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