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渝A78*** | 2024-12-20 |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 200 | 6 |
實際上,一旦發現被拍照了,甭管是1下、2下還是3下,就說明您的車被拍了。在這就給大家解釋一下,前面文章所提到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操作。主要是為了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以快速準確捕獲車牌號、違章類型等“證據”。
被拍了一下,就肯定違章被抓了嗎?這可不一定!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攝像頭,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目的是用于登記車輛車牌、車型等信息,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有時候,警察叔叔可以,借助這些數據,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外一種,就是違章抓拍,第一次閃,可能是作為參照圖,但如果閃了多次,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片作為判斷依據:1、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2、車輛越過停止線時;3、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
在此期間電子眼每“閃”1次,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其它的例如壓線、變道、超速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
沒被“閃”,就表示沒違章嗎?當然不是,常常,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另外,隨著技術升級,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即使在夜里,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開車一定要“講規矩”,千萬不要抱有僥幸,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連非機動車違章都能抓拍到,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