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粵BZ3*** | 2024-07-09 | 機動車通過有燈控路口時,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的 | 100 | 2 |
一般情況下,一旦發現被拍照了,別理是一次、二次、三次,就是你的車被記錄了。在這里先給車主們解釋一下,我們前面提及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目的是為了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以準確無誤地捕捉車牌號、違章類型等“證據”。
被“閃”中了,就肯定違章被抓拍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攝像抓拍監控,一般有兩種類型,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這種攝像頭的用途,目的是用于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有需要時,警察同志可以,借助這些記錄,偵破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第一次閃,可能是作為參照圖,但如果我們被連續“閃”了好幾下,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就拿闖紅燈來說,一般需要3張圖才能定性:1、車輛在停止線前;2、車輛超過停止線時;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
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其它違章,像違法變道、壓線違章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發現被拍照,就說明沒違章么?別想得太簡單了!常常,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另外,隨著科技的發展,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已經不需要補光,即便是夜晚,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千萬不要抱有僥幸,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連行人違章都能抓拍到,汽車就更不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