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贛G87*** | 2024-11-18 | 在設置了禁止停放或者禁止臨時停車標志和告示牌的重點路段、時段停車,不按告示牌的要求駛離,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 | 150 | 未知 |
一般來說,一旦發現被拍照了,別理是1次,還是2次3次,就代表您的車被拍了。在這就給大家解釋一下,我們上面所提到的“閃”,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閃。主要是為了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以準確獲取違章時間、違章行為、車輛類型、車牌號等有效信息。
被拍照了,一定是違章被抓拍嗎?答案是不一定!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眼,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先說一下例行登記,這種電子眼的作用,目的是用于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在查案時,警察蜀黍可以調取這些錄像、照片,追捕罪犯,偵查案件。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閃”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但如果我們被連續“閃”了好幾下,那很可能中招了。以闖紅燈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才能定性: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車輛超過停止線時;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
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閃”1次,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其它違章,像壓線、變道、超速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
沒發現被拍照,就說明沒違章么?不是這么簡單,有時候,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但電子眼卻不閑著。另外,隨著技術升級,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即使在夜里,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一定不能靠運氣,黑科技那么多,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追究,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