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魯GU5*** | 2024-12-08 | 違反禁止標線指示 | 200 | 3 |
實際上,只要發現“閃”了一下,別理是多少次,就是你已經被記錄了。在這里先給車主們解釋清楚,我們前面提及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目的是為了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以準確無誤地捕捉車牌號、違章類型等“證據”。
被“閃”中了,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抓拍嗎?不一定的。我們通常看到的攝像抓拍監控,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先說一下例行登記,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主要是用于記錄車流量、每輛車的類型,甚至車內情況等,有時候,警方可以,借助這些照片,追捕罪犯,偵查案件。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閃”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片才能定性:1、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2、車輛越過停止線時;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閃”1次,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其它的例如壓線違規、違法變道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發現被拍照,就沒有違章風險嗎?別想得太簡單了!常常,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在有很多攝像頭壓根不需要“閃”,哪怕在晚上,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開車一定要“講規矩”,一定不能靠運氣,黑科技那么多,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可以追究,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