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瓊ARB*** | 2024-11-06 |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臨時停車,駕駛人不在現場 | 100 | 未知 |
實際上,一旦發現被拍照了,不管是多少次,就是你已經被記錄了。不過先給大家科普科普,我們前面所提到的“閃”,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工作。目的是為了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以準確獲取違章時間、違章行為、車輛類型、車牌號等有效信息。
被“閃”中了,一定是違章被抓拍嗎?答案是不一定!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眼,通常有2種,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先說一下例行登記,這種攝像頭的用途,目的是用于記錄車流量、每輛車的類型,甚至車內情況等,有需要時,警方可以,借助這些照片,偵破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閃”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但如果我們被連續“閃”了好幾下,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如闖紅燈抓拍為例,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才能確定:1、車輛在停止線前;2、汽車越過停止線時;3、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在此期間電子眼每次攝像,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其它違章,像壓線違規、違法變道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
沒發現被拍照,就說明沒違章么?這也不是!有時候,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但電子眼卻不閑著。另外,隨著技術升級,現在有些電子眼已經不需要補光,即使在夜里,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千萬不要抱有僥幸,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能抓拍到,汽車就更不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