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浙D80*** | 2024-10-25 | 不按規定停放影響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的 | 150 | 未知 |
浙D80*** | 2024-09-09 | 不按規定停放影響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的 | 150 | 未知 |
一般來說,只要被攝像頭拍了,不管是1下、2下還是3下,就是你的車被記錄了。在這就給大家解釋清楚,我們上面提及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目的是想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以快速地獲取車牌號、違章類型等信息。
被拍照了,一定是違章被抓拍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通常看到的攝像頭,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先說例行登記,這種電子眼的作用,主要是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必要時,警方可以,借助這些數據,追捕罪犯,偵查案件。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閃”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那很可能中招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才能定性:1、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2、汽車越過停止線時;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閃”1次,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別的類型違章,如違法變道、壓線違章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感覺到拍照,就沒有違章風險嗎?這也不是!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壓根不需要“閃”,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在此,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開車一定要“講規矩”,一定不能靠運氣,黑科技太多了,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可以追究,汽車就更不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