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閩FNP*** | 2024-12-07 |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臨時停車且駕駛人不在現場 | 100 | 未知 |
一般情況下,只要發現“閃”了一下,不用管是多少次,就說明你的車輛被攝像了。不過先給大家科普科普,我們前面所說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操作。主要是想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以快速地獲取違章時間、類型,車牌號、車輛類型等“證據”。
被“閃”了,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抓拍嗎?這可不一定!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眼,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先說例行登記,這種電子眼的作用,主要是應用于記錄車流量、每輛車的類型,甚至車內情況等,有需要時,警方可以,調取這些錄像、照片,追捕罪犯,偵查案件。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只閃一次,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但如果我們被連續“閃”了好幾下,那很可能中招了。就拿闖紅燈來說,一般需要3張圖作為判斷依據:1、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2、車輛越過停止線時;3、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在此期間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其它的例如壓線違規、違法變道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
沒被“閃”到,就表示沒違章嗎?不是這么簡單,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另外,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現在有些電子眼已經不需要補光,即使在夜里,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一定不能靠運氣,黑科技那么多,連行人違章都能抓拍,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