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冀G70*** | 2024-12-21 |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20%以上未達50%的 | 100 | 6 |
通常來講,一旦發現被拍照了,不管是一次、二次、三次,就表示你的車輛被攝像了。在此給大家科普一下,文章前面提及的“閃”,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工作。主要是想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以快速地獲取車輛類型,車牌號,違章情況等重要信息。
被“閃”了,就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這可不一定!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攝像抓拍監控,通常有2種,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目的是記錄車流量、每輛車的類型,甚至車內情況等,有時候,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照片,追查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外一種,就是違章抓拍,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那很可能中招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依據:1、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2、車輛越過停止線時;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閃”1次,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別的類型違章,如違法變道、壓線違章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
沒被“閃”到,就代表沒有違章嗎?當然不是,常常,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另外,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現在有些攝像機根本不需要閃光,即便是夜晚,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開車一定要守規則,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現在黑科技滿天下,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能抓拍到,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