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貴AX2*** | 2024-12-05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 50 | 3 |
一般來說,一旦發現被拍照了,不用管是一次、二次、三次,就是你已經被記錄了。在此給大家科普科普,文章前面提及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主要是想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以快速準確捕獲車牌號、違章類型等有效信息。
被拍照了,就一定是違章被抓了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看到的攝像頭,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先說例行登記,這種電子眼的作用,目的是記錄車流量、每輛車的類型,甚至車內情況等,有時候,警察叔叔可以,借助這些數據,追查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我們被連續“閃”了好幾下,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就拿闖紅燈來說,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才能定性:1、車輛在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其它的例如壓線違章、違法變道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
沒被“閃”到,就表示沒違章嗎?不是這么簡單,常常,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另外,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現在有很多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即便是夜晚,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在此,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一定不能靠運氣,黑科技那么多,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記錄下來,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