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浙B56*** | 2024-09-20 | 機動車違反禁止標線指示的 | 100 | 3 |
浙B71*** | 2024-07-23 | 機動車違反禁止標線指示的 | 100 | 3 |
一般來說,一旦發現被拍照了,不用管是1下、2下還是3下,就說明你已經被記錄了。在這就給大家科普一下,我們上面提及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運行。目的是想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以準確獲取違章時間、違章行為、車輛類型、車牌號等信息。
被拍了一下,一定是違章被抓拍嗎?這可不一定!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眼,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主要是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有時候,警察同志可以,借助這些照片,追查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閃”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但如果閃了多次,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作為判斷依據:1、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2、車輛越過停止線時;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在此期間攝像頭每拍一次,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別的類型違章,如壓線違章、違法變道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
沒被“閃”,就說明沒違章么?不是這么簡單,如果光線充足,補光燈并不工作,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即使在夜里,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在此,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開車一定要“講規矩”,一定不能靠運氣,黑科技那么多,連鳴笛都可以記錄下來,汽車就更不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