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魯A89*** | 2024-11-30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 | 200 | 3 |
魯A22*** | 2024-10-04 | 違反禁令標志指示 | 200 | 3 |
魯AS3*** | 2024-09-19 | 違反禁令標志指示 | 200 | 3 |
魯AQ2*** | 2024-09-02 | 違反禁令標志指示 | 200 | 3 |
魯A10*** | 2024-07-23 | 違反禁令標志指示 | 200 | 3 |
一般情況下,一旦發現被拍照了,不用管是一次、二次、三次,就表示你的車被記錄了。在此給大家解釋一下,我們上面所說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主要是為了讓監控拍照更清晰,以準確獲取違章時間、違章行為、車輛類型、車牌號等“證據”。
被拍照了,就一定是違章被抓拍嗎?答案是不一定!我們通常看到的攝像頭,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先說一下例行登記,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主要是應用于記錄車流量、每輛車的類型,甚至車內情況等,有時候,警察蜀黍可以調取這些錄像、照片,追查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第一次閃,可能是作為參照圖,但如果我們被連續“閃”了好幾下,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以闖紅燈為例,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作為依據:1、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時;3、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別的類型違章,如壓線違章、違法變道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
沒感覺到拍照,就代表沒有違章嗎?別想得太簡單了!有時候,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在有些電子眼壓根不需要“閃”,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一定不能靠運氣,黑科技太多了,連鳴笛都可以追究,汽車違章,就更不說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