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浙DN3*** | 2024-07-25 | 機動車違反禁止標線指示的 | 100 | 3 |
浙DJ9*** | 2024-07-01 | 機動車違反禁止標線指示的 | 100 | 3 |
一般來說,一旦發現被拍照了,不用管是1下、2下還是3下,就是你已經被記錄了。在此給大家解釋清楚,我們前面提到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運行。主要是為了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以快速準確捕獲車牌號、違章類型等“證據”。
被拍了一下,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抓了嗎?不一定的。我們通常看到的攝像頭,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這種攝像頭的用途,目的是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必要時,警察同志可以,調取這些錄像、照片,追捕罪犯,偵查案件。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第一次閃,可能是作為參照圖,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以闖紅燈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片才能定性:1、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3、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閃”1次,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別的類型違章,如壓線、變道、超速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發現被拍照,就說明沒違章么?別想得太簡單了!如果光線充足,補光燈并不工作,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在有很多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哪怕在晚上,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在此,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開車一定要守規則,一定不能靠運氣,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連行人違章都能抓拍到,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