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皖PLL*** | 2024-11-01 | 逆向行駛的 | 200 | 3 |
一般來說,一旦發現被拍照了,甭管是多少次,就表示你已經被記錄了。在這就給大家科普一下,文章前面提到的“閃”,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運行。主要是為了讓監控拍照更清晰,以快速地獲取車牌號、違章類型等“證據”。
被拍了一下,就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這可不一定!我們在路上看到的攝像頭,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先說例行登記,這種攝像頭的用途,目的是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有時候,警方可以,借助這些照片,追查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第一次閃,可能是作為參照圖,但如果我們被連續“閃”了好幾下,那很可能中招了。就拿闖紅燈來說,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判斷依據:1、車輛在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閃”1次,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其它違章,像壓線、變道、超速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
沒被“閃”到,就表示沒違章嗎?當然不是,常常,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另外,隨著技術升級,現在有很多攝像頭已經不需要補光,哪怕在晚上,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可以追究,汽車就更不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