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貴FM1*** | 2024-10-17 |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臨時停車且駕駛人不在現場,妨礙其它車輛、行人通行的 | 150 | 未知 |
通常來講,一旦發現被拍照了,甭管是一次、二次、三次,就是你的車被記錄了。在這就給大家解釋清楚,我們前面提及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操作。目的是為了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以準確獲取車輛類型,車牌號,違章情況等信息。
被“閃”中了,一定是違章被抓拍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眼,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主要是用于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必要時,警察同志可以,調取這些錄像、照片,追捕罪犯,偵查案件。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閃”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但如果閃了多次,那很可能中招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判斷依據:1、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2、車輛越過停止線時;3、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其它的例如壓線、變道、超速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被“閃”到,就代表沒有違章嗎?別想得太簡單了!如果光線充足,補光燈并不工作,但電子眼卻不閑著。另外,隨著科技的發展,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壓根不需要“閃”,哪怕在晚上,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在此,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開車一定要守規則,一定不能靠運氣,現在黑科技滿天下,連鳴笛都可以追究,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