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遼B0E*** | 2024-09-07 | 機動車通過交叉路口時,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 200 | 3 |
一般情況下,只要發現“閃”了一下,不用管是一次、二次、三次,就說明你已經被記錄了。在這里先給車主們科普一下,文章前面所說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主要是為了讓監控拍照更清晰,以快速準確捕獲車牌號、違章類型等“證據”。
被“閃”了,就一定因為違規被記錄了嗎?這可不一定!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攝像抓拍監控,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先說例行登記,這種攝像頭的用途,主要是應用于記錄車流量、每輛車的類型,甚至車內情況等,在查案時,警察叔叔可以,借助這些記錄,追查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第一次閃,可能是作為參照圖,但如果連續閃幾次,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如闖紅燈抓拍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片才能確定:1、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2、車輛越過停止線;3、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閃”1次,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其它的例如違法變道、壓線違章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
沒被“閃”,就沒有違章風險嗎?這也不是!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壓根不需要“閃”,即使在夜里,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開車一定要“講規矩”,一定不能靠運氣,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連鳴笛都能抓拍到,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