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冀BS1*** | 2024-11-05 | 機動車駕駛人未取得通行證件在限制通行的區域或者路段通行 | 100 | 未知 |
一般來說,只要被電子眼“閃”了,甭管是多少次,就表示你已經被記錄了。在這就給大家科普一下,我們上面提到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主要是想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以快速地獲取違章時間、違章行為、車輛類型、車牌號等重要信息。
被“閃”了,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抓了嗎?答案是不一定!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攝像頭,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這種電子眼的作用,目的是用于記錄車流量、每輛車的類型,甚至車內情況等,有需要時,警察同志可以,調取這些錄像、照片,追查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只閃一次,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但如果我們被連續“閃”了好幾下,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如闖紅燈抓拍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片作為判斷依據: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車輛超過停止線時;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在此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其他諸如違法變道、壓線違章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
沒被“閃”,就代表沒有違章嗎?不是這么簡單,常常,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科技的發展,現在有些電子眼壓根不需要“閃”,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連非機動車違章都能抓拍到,汽車就更不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