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魯G13*** | 2024-10-23 |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10%未達20%的 | 50 | 3 |
魯VV3*** | 2024-09-12 |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10%未達20%的 | 50 | 3 |
魯VV3*** | 2024-09-28 | 其他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超速10%以上不足20% | 50 | 3 |
魯VJ3*** | 2024-07-06 | 駕駛機動車超過規定時速10%以下的 | 未知 | 未知 |
魯VA3*** | 2024-10-12 |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30%以上未達到50% | 200 | 6 |
魯GH5*** | 2024-10-18 |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20%以上未達到30% | 50 | 6 |
魯Gh5*** | 2024-07-19 | 其他車在高速公路以外超速20%以上不足30% | 50 | 6 |
實際上,只要被攝像頭拍了,甭管是1次,還是2次3次,就是你的車被記錄了。在這就給大家科普科普,文章前面提到的“閃”,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運行。主要是為了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以準確無誤地捕捉違章時間、類型,車牌號、車輛類型等“證據”。
被“閃”了,就一定是違章被抓了嗎?這可不一定!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眼,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目的是用于記錄車流量、每輛車的類型,甚至車內情況等,必要時,警察叔叔可以,借助這些記錄,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第一次閃,可能是作為參照圖,但如果連續閃幾次,那很可能中招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判斷依據:1、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在此期間電子眼每次攝像,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其他諸如壓線違章、違法變道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
沒被“閃”,就說明沒違章么?不是這么簡單,如果光線充足,補光燈并不工作,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另外,隨著科技的發展,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已經不需要補光,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在此,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現在黑科技滿天下,連鳴笛都可以追究,汽車違章,就更不說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