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浙B70*** | 2024-06-28 | 人行道不停車讓行的 | 100 | 3 |
一般情況下,只要被電子眼“閃”了,別理是1次,還是2次3次,就說明你的車被記錄了。在此給大家解釋清楚,前面文章提到的“閃”,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閃。目的是想讓監控拍照更清晰,以準確獲取違章時間、類型,車牌號、車輛類型等信息。
被拍了一下,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攝像了嗎?不一定的。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攝像頭,一般有兩種類型,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主要是應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必要時,警察叔叔可以,調取這些錄像、照片,追查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閃”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但如果連續閃幾次,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如闖紅燈抓拍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才能確定: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車輛超過停止線時;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在此期間攝像頭每拍一次,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別的類型違章,如壓線違章、違法變道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
沒被“閃”,就代表沒有違章嗎?這也不是!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現在有很多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即使在夜里,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千萬不要抱有僥幸,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連鳴笛都能抓拍到,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