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滬C77*** | 2024-08-21 |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臨時停車,駕駛人不在現場或者雖在現場但駕駛人拒絕立即駛離,妨礙其它車輛、行人通行的 | 200 | 未知 |
一般情況下,只要發現“閃”了一下,不管是多少次,就代表你已經被記錄了。在這里先給車主們科普一下,我們前面提及的“閃”,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工作。主要是想讓監控拍照更清晰,以準確獲取車牌號、違章類型等重要信息。
被拍了一下,一定是違章被抓了嗎?不一定的。我們通常看到的攝像頭,一般有2種,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先說一下例行登記,這種電子眼的作用,主要是用于記錄車流量、每輛車的類型,甚至車內情況等,有需要時,警察同志可以,調取這些錄像、照片,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外一種,就是違章抓拍,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我們被連續“閃”了好幾下,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以闖紅燈為例,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判斷依據:1、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2、車輛越過停止線;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這個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其他諸如壓線違規、違法變道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
沒感覺到拍照,就沒有違章風險嗎?當然不是,有時候,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另外,隨著科技的發展,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即使在夜里,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開車一定要守規則,一定不能靠運氣,黑科技那么多,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能抓拍,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