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皖PHP*** | 2024-07-14 | 違反規定停放、臨時停車且駕駛人不在現場或駕駛人雖在現場拒絕立即駛離,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 | 100 | 未知 |
實際上,一旦發現被拍照了,不用管是多少次,就說明你已經被記錄了。在這就給大家科普科普,我們上面提到的“閃”,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閃。主要是為了讓監控拍照更清晰,以快速地獲取車牌號、違章類型等有效信息。
被拍了一下,一定是違章被抓拍嗎?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攝像頭,一般有2種,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先說例行登記,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主要是用于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在查案時,警方可以,借助這些照片,追捕罪犯,偵查案件。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第一次閃,可能是作為參照圖,但如果我們被連續“閃”了好幾下,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就拿闖紅燈來說,一般需要3張圖作為判斷依據: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時;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
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閃”1次,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其它的例如壓線違規、違法變道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
沒被“閃”到,就沒有違章風險嗎?這也不是!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技術升級,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即便是夜晚,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黑科技那么多,連鳴笛都可以記錄下來,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