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鄂A17*** | 2024-08-06 |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20%以上未達到50%的 | 200 | 6 |
實際上,只要被電子眼“閃”了,不管是多少次,就是你已經被記錄了。在此給大家解釋一下,前面文章所說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運行。主要是想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以準確獲取違章時間、違章行為、車輛類型、車牌號等重要信息。
被“閃”了,一定是違章被抓拍嗎?不一定的。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攝像頭,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主要是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在查案時,警察同志可以,調取這些錄像、照片,追捕罪犯,偵查案件。另外一種,就是違章抓拍,只閃一次,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那很可能中招了。以闖紅燈為例,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才能定性:1、車輛在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3、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
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閃”1次,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別的類型違章,如壓線違章、違法變道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感覺到拍照,就表示沒違章嗎?這也不是!常常,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另外,隨著科技的發展,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即使在夜里,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開車一定要守規則,別抱僥幸心理,黑科技那么多,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追究,汽車違章,就更不說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