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京Q53*** | 2024-10-05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 100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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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來講,只要被攝像頭拍了,甭管是1下、2下還是3下,就是你的車輛被攝像了。在此給大家解釋一下,文章前面所提到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主要是想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以快速地獲取車輛類型,車牌號,違章情況等信息。
被“閃”了,就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答案是不一定!我們在路上看到的攝像抓拍監控,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先說一下例行登記,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主要是應用于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有時候,警察蜀黍可以調取這些錄像、照片,追查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第一次閃,可能是作為參照圖,但如果我們被連續“閃”了好幾下,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以闖紅燈為例,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才能確定: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汽車越過停止線時;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
在此期間電子眼每“閃”1次,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其他諸如壓線違章、違法變道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
沒發現被拍照,就代表沒有違章嗎?別想得太簡單了!常常,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另外,隨著技術升級,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即便是夜晚,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在此,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開車一定要守規則,一定不能靠運氣,黑科技太多了,連行人違章都能抓拍到,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